新闻中心> 青岛记者协会网站> 要闻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知 广播电视节目禁用网络词语
青岛记者网2014-11-28 14:56:34京华时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昨天下午发布《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通知》,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不得使用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

    总局在通知中表示,近期听众观众反映一些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还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如随意篡改、乱用成语,把“刻不容缓”改为“咳不容缓”等,总局表示这些做法不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总局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

 
  更多
  更多
  更多
蛟龙探海专题稿
 
郭川环球航海
圣元销毁奶粉
 
青岛 挺进“蓝海”
版权所有:青岛新闻工作者协会